私隱權政策

  1. 客戶須不時就開設或維持戶口、或者與證券交易、股票托管和投資諮詢服務向峰滙金融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峰滙』)提供有關的個人資料。資料將由峰滙根據有關法律、規例、守則和規範的要求收集。
  2. 如客戶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可能導致峰滙將無法為客戶開設或維持戶口,或提供證券交易、股票託管和投資諮詢服務。
  3. 個人資料亦會因應要維持正常業務聯繫的需要而向客戶收集。
  4. 除非明確列明,否則峰滙將不會從曲奇檔案(即儲存於個人電腦內而載有可以由本網站重取個人資料之小件資料)或其他方面搜集任何可認定本網站使用者身份之個人資料。
  5. 與客戶有關的個人資料主要有如下用途途:-
    為客戶提供有關證券日常運作服務;
    根據客戶的需要設計有關的財務或相關產品;
    推廣財務服務和相關產品;
    確定客戶倘未繳付或尚欠客戶之款項;
    向客戶收取尚未清還的款項;
    為遵守峰滙具有約束力的有關法律、規定、守則和規範的要求,而披露的資料;及
    其他與任何上述有附屬或附帶關係的用途。
  6. 峰滙將把客戶個人資料保密但亦可就第5段所述的用途向下列各方披露客戶的有關個人資料:-
    向峰滙提供的業務活動有關的管理、電訊、電腦、法律、會計、付款或股票交收或其他服務的任何代理人、合約商或者第三者;
    任何對峰滙有保密責任之人士;
    客戶有業務往來或即將有業務往來的財務機構;
    任何峰滙的實際或可能承讓人,或者峰滙就客戶而擁有之權益的參與人或次參與人或轉讓人;
    峰滙因應法律或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必須向其作出披露的有關人士;
    經客戶直接或間接同意的任何人士;
    峰滙因本身利益需要而必須對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及
    因公眾利益而需要對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7. 在履行本身的業務活動過程中,峰滙可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將客戶所提供的或峰滙其後為此目的或其他目的所獲得的客戶私人資料與香港及海外的政府機構、其他監管機構、公司、公共機構或個人所持的資料進行校對、比較、轉換和交換該等資料的可靠性。
  8. 在符合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之條款之下,任何個別人士:-
    有權查詢峰滙是否持有他/她的資料並有權取得該等資料;
    有權要求峰滙更改有關他/她的錯漏資料;及
    有權查詢峰滙擁有該些資料的政策和應用範圍,並可了解峰滙所持有的私人資料的種類。
  9. 在符合私穩條例之條款的情況下,峰滙有權對資料查詢人士收取合理費用。
  10. 在獲得客戶的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下,峰滙可能會把客戶的個人資料作於直接促銷。因此,請注意以下兩點:
    客戶的姓名、聯絡詳情、投資組合資料、交易模式及財務背景可被用於直接促銷峰滙的投資及有關財務產品及服務;及
    若客戶不願意峰滙使用及/或轉送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客戶可行使其不同意此安排的權利。
  11. 任何人士如欲查詢或更正資料或查詢有關政策和應用範圍以及私人資料的種類等資料,請如下致予詢函:
    資料保護專員
    峰滙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中5號衡怡大廈2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