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票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是香港證券交易及結算系統的市場營運機構。香港交易所設有主板及創業板,供投資者進行股票買賣。除股票外,香港交易所的現貨市場亦供投資者買賣衍生權證、交易所買賣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簡稱ETF)、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簡稱REIT)、股票掛鉤投資產品、牛熊證(Callable Bull/Bear Contract,簡稱CBBC)及債務證券。
- 你可以致電經紀行的電話交易熱線或親身到經紀行落盤。
- 一些經紀行亦提供網上交易服務,讓你的買賣盤得以即時傳送至交易所的交易系統。但是, 如果經紀行的網上交易服務純綷是以電郵系統方式運作,那麼你其實只是通過電郵落盤,你的買賣盤將需要再由經紀行以人手輸入交易系統,這或 會造成延誤,甚或出現人為錯誤。
- 不論你以哪種方法落盤,最重要是發出清楚明確的買賣指示。緊記明確指明股票的名稱或代號、買賣的確實股數或手數、買賣盤類別,以及你想以哪個價格成交。
- 買賣盤的類別將決定你的買賣盤在何時及以何種方式執行。如果你想以某個特定的價錢成交,便應該使用「限價盤」 :即交易必須以你所指定的價格或優於那個價格的價錢成交。如果你想買賣盤即時獲執行,則可以發出 「市價盤」 :即交易會在你的買賣盤輸入系統後,以當時 市內的最佳價格成交。柏賢所發出的買盤正是市價盤。買賣所引起的風波便是因為以市價盤買賣,柏賢無法控制股票以哪個價格成交所致。
- 落盤後勿忘要求負責處理你的買賣盤的經紀複述你的指示,以防出現誤會。
- 經紀行在確認你買賣本港股票 的買賣盤資料後,便會隨即將買賣盤輸入 聯交所 的自動對盤系統。如果市場上有相對應的買賣盤,自動對盤系統將即時自動處理;否則你的買賣盤便需按序排隊輪候以待執行。至於買賣盤在何時獲執行,則視乎有關股份的流通量及你的買賣指示與當時市價之間的差距。
- 不要單純因為發現你已發出限價盤買賣的股票正以你所指定的價格成交,便假設你的買賣盤已被成功執行,因為在你的買賣盤到達市場之前,可能市場已積存了其他投資者以相同價格發出的買賣盤 ─ 如果情況確是這樣的話,他們的買賣盤將會首先作對盤。要知道自己的買賣盤是否已經被執行,最好還是向經紀行查詢。
- 如果你通過網上交易服務買賣,緊記分辨清楚買賣指示確認通知(即確認收到你的買賣指示但仍未執行),以及交易確認通知(即確認你的買賣指示,買賣盤亦已全數或部分完成)。
- 除非你肯定先前發出的買賣盤並未被執行,否則切勿再重覆落盤 。你應先與經紀行了解。如果你想以新的買賣盤取代原來的買賣盤,在落盤前,切記先行取消尚待執行的原有買賣盤,否則,你可能會買入雙倍數目的 股份,或沽出你已不再持有的股票。
- 在開市前時段,買賣採用競價模式進行。交易系統會把輸入系統的買賣盤累積至某個時段,然後以單一個稱為「最終參考平衡價格」的價格對盤。最終參考平衡價格即當時進行對盤可以成交最多股數的價格。
- 然而,在開市前時段,你亦可以發出「競價盤」或「競價限價盤」。競價盤 可讓你指定買賣盤以最終參考平衡價格執行,而又無需訂明某個價格。競價限價盤 則讓你指定買賣盤以某個你預先指明的價格或優於那個價格執行。大家在考慮以這兩種方式買賣前,要留意競價盤在對盤時將較競價限價盤享有優先次序。
- 當開市前交易時段結束後,所有未完成的競價盤將被取消,而競價限價盤則會被保留,並在早上交易時段內以限價盤方式,繼續排隊輪候執行。
- 在早上及下午的交易時段,買賣盤將會以價格優先的原則,按照輸入系統的次序進行對盤。
除經紀行與客戶雙方自由議定的經紀佣金外,經紀行或會同時徵收結算費及有關費用。此外,你亦須支付其他交易費用,包括印花稅、交易徵費及交易費用等。這些費用均按照交易金額的某個百分比徵收。
所有經紀行都必須設有錄音系統,以記錄客戶透過電話發出的買賣指示。這些錄音紀錄最少要保留6個月。同時,買賣指示必須蓋上時間印章。經紀行應禁止其職員在交場地、盤房、收取交指示的通常營業地點或通常經營業務的地點,透過動電話收取客戶交指示,並應制定書面政策解釋和執行這項禁制。
不過,若在上述地方以外以流動電話接受交易指示的話,職員應立即致電其經紀行的電話錄音系統,記錄其收到交易指示的時間及有關指示的詳情。只有在不能接駁到經紀行的電話錄音系統的情況下,才應使用其他方式(例如用人手以書面方式)將客戶交易指示的詳情及收到交指示的時間記錄下。
一般來說,股本重組可由削減股本,再進行股份合併組成。
削減股本
一家上市公司削減已發行股本通常會令每股面值減少。
一家公司的股本及儲備反映公司的價值。假如一家公司在營運方面已有一段時間出現虧損,它可能已累積嚴重的虧蝕,令公司資產的實際價值或遠低於已發行股本的價值。該公司便可能因而希望削減已發行股本,以便能更真實地反映公司本身的信用可靠性。
股份合併
上市公司在削減股本後可透過股份合併而提高每股股份的票面值。股份合併是指一家公司將某個數量的股份合併為一股新股。有些公司亦可能會更改股份在聯交所每手買賣單位的股數。股份合併將減少公司法定股份的數量,不過,每股的票面值亦會同時按比例增加。股份合併並不會影響該公司的法定及已發行股本的數額。
由於每股股份的面值會按比例增加,所以實際上每名股東的持股量的總面值並無改變。
票面值 vs 市價
股份的票面值與市價並無任何相關性。票面值是上市公司預先釐定的固定價值,而市價則是由市場的供求力量來決定的。
收購是指某公司或某人(即「收購人」)就買入另一公司(下稱「 被收購公司」)的投票權而提出的收購建議,藉以取得被收購公司的控制權。 在香港,收購上市公司的活動受《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下簡稱《收購守則》)規管。
《收購守則》其中一項主要規定列明,當某人或某群一致行動的人士:(i)買入一間上市公司30%或以上的投票權;或(ii)已經持有一間上市公司30%以上,但不多於50% 的投票權,並在隨後任何12個月的期間內,再增持2%以上的投票權,則有關人士便 必須提出全面收購建議,買入該上市公司餘下的股份。這稱為「強制性全面收購建議」。
此外,收購人亦可提出自願性全面收購建議(即收購人並非因為《收購守則》的規定而必須提出的收購建議)。
收購或附帶條件
一般來說,收購成功與否,視乎收購人能否獲得足夠股東接納收購建議,以取得被收購公司50%或以上的投票權。如果收購人未能取得最少50%的投票權,收購建議便告失效。強制性收購建議或只 附帶這項條件。
如果收購人在提出收購建議前已持有被收購公司超過50%的投票權,則在他提出建議時,建議 便已是無條件。
不論是在主板或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在聯交所購回本身的股份,根據《上市規則》規定,都必須預先獲得公司股東(一般在股東大會上)給予董事會特別批准或一般授權。有關規則亦對上市公司購回股份的數目、時間及披露有所規定。股東可行使他們的表決權,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活動,投票贊成或反對。
至於對不是股東的投資者所造成的影響,莫過於是股份回購後會減低有關股份在市面上的流通量。根據供求的理論,由於供應減少,對於股價或會有一點刺激作用。然而,其他因素亦不容忽視,例如股市的整體氣氛,公司本身的基本因素等,亦會影響股價的表現。
“H股”是在內地註冊成立的企業所發行的外資股,主要在香港上市,並以港元買賣。
投資者應注意,開放B股市場並不意味向境內居民開放H股市場,B股市場與H股市場仍是完全分隔的。已發行B股的國有企業不可同時發行H股,反之亦然。然而,國有企業可同時發行A股及H股。
紅籌股是指在業務、資產、市場及所有權各方面,都側重於內地的公司所發行的股份。紅籌股並非在內地註冊成立,股份面值是以人民幣以外的其他貨幣計算。紅籌股公司與在內地上市的國有企業還有一個重要分別,便是紅籌股公司所發行的股份都是流通股份(有別於國有企業般把股本劃分成不同部分),也沒有把股份分為 “內資股”及 “外資股”。
所謂「射倉」,是指中央結算系統內戶口之間的證券調撥活動。投資者通常在以下情況會利用「射倉」服務:
- 投資者欲把證券從一證券行轉往另一證券行代為存管。
- 投資者本身是中央結算投資者戶口的持有人,因此買賣證券時需要與有關證券行進行證券調撥,以完成交收。
要進行「射倉」,交收雙方的系統參與者需分別向中央結算系統發出交收指示(Settlement Instruction),清楚說明擬轉移股份的數量、交收雙方的身份等。如雙方提供的資料吻合,中央結算系統便會執行指示,把證券調撥到指定的參與者戶口。
根據現行法例,上市公司的股份可由持有人自由買賣;因此,上市公司的股東可選擇以任何方式出讓手上的股份。
現時,投資者大都會透過經紀於交易所內轉讓上市公司的股份,以尋找更佳價格,及省卻自行物色買家的困難。在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均須分別繳付經紀佣金、交易徵費、交易費、投資者賠償徵費及從價印花稅。
投資者如選擇不在交易所內轉讓其股份,買賣雙方將無需繳付經紀佣金。不過,買賣雙方必須填妥一份股份轉讓書,清楚列明轉讓人(賣方)及承讓人(買方)的身份、股份名稱、買賣數量及牽涉金額。此外,買賣雙方亦須自行訂立買賣單據,並向稅務局繳交從價印花稅。
現時,本地的投資者要買賣香港以外地方的證券,普遍可以透過傳統方式(如利用電話、傳真),或新興的互聯網落盤交易。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任何人士在港經營證券業務,不論代客買賣哪個地方的證券,都必須向證監會申領牌照,並持續受到證監會的監管。
投資者買賣外地股票時若要得到本港法規的保障,就必須與領有合適牌照的中介人進行交易。一如買賣本地的證券,有意買賣外地股票的投資者,必須與中介人訂立客戶合約,明確地訂定雙方在交易上的權責;此外,投資者亦應確保在交易完成後,獲發成交單據及賬戶結單,讓自己能夠清楚賬戶內的活動情況。
上市公司的過戶處會在截止過戶日期後,向名列於股東名冊上的註冊股東發出派息通知書。如有以股代息的選擇,通知書上會列明派息詳情、選擇期限及公司在股東沒有回覆的情況下的做法,例如將會以現金還是股份作為股息。收到股東的回覆後,過戶處會在派息日依照股東的指示派發現金股息或股票。
過戶處會將股息派發給香港結算代理人。該公司會根據個別經紀行在中央結算系統戶口內所持有關上市公司股份的數目,將股息適數撥入個別戶口,再由經紀行把股息存入你的股票戶口。經紀行通常會向你徵收代收股息的手續費。
很多上市公司在宣布全年業績時,會同時就是否派發末期股息作出建議。派息建議需要先在股東周年大會上獲得通過,然後上市公司才可正式公布派息。
能否取得股息,要視乎你在哪日買入有關股票。你要清楚以下日子的分別:
- 「截止過戶日期」是指上市公司暫停更新股東名冊的日期。如股東手上持有實物股票證書,必須在截止過戶日期前完成股份轉名手續,把股份登記於自己名下,否則便不會獲派股息。
- 「除淨日」通常是指截止過戶日期首天前兩個交易日。投資者必須在除淨日前買入股票,才會獲發已公布的股息。股價亦會在除淨日調低,以反映派息後對股價的影響。
- 「派息日」則是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的日子。
基金必須獲得證監會認可,方可向香港公眾公開銷售。基金必須符合《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 》(《單位信託守則》)的要求,包括:投資限制、基金管理公司、代管人/受託人的資格、以及資料披露和營運政策等。
證監會務求保障投資者的權益,因此對認可基金實施以下的規定:
- 適當的架構:認可基金須委任獲證監會接納的機構出任基金管理公司、受託人/代管人。
- 清楚界定投資策略:認可基金必須遵守在銷售文件或組成文件內訂明的投資指引及限制。基金必須選擇流通量高的投資工具及作多元化的投資。
- 披露準確及足夠的資料:在認購基金前,你應收到基金的銷售文件,載列有關基金的重要資料,讓你在掌握充份資料的情況下,作出投資決定。
認可基金亦需編印中期報告及已審核的周年報告。基金在落實任何重要事項 (例如增加收費、建議合併或撤銷認可資格) 之前,必須在指定期限內知會投資者。
基金的銷售文件 (通常稱為 “說明書” 或 “章程”) 列明基金的投資目標及限制、基金的特點、風險披露、收費、交易程序、觸發基金延遲、暫停買賣或甚至終止基金運作的情況,以及其他索取該基金資料的途徑等。銷售文件應備有中、英文版本。基金認購表格必須連同銷售文件一併派發。
在基金的任何交易日,你都可以親身、致電或透過互聯網直接向基金公司或基金銷售商發出買賣指示。現時,大多數基金均每日或最少每周一日進行交易。
大部份認可基金的買賣均以 “未知價” 進行,這即是說你所認購的基金單位的資產淨值,將於指示發出當日市場收巿後計算。以 “已知價” 進行交易的基金,買賣價則以前一個交易日的市場價格來計算。
假如基金在單一個交易日內所收到的贖回申請,超過基金單位總數/已發行股份的10%,超過10%的贖回申請將會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繼續處理。在這種情況下,基金可以當日收到的所有贖回申請為計算基礎,按比例處理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至10%的限額,再把餘下的申請延至下一個交易日處理。
「B類基金」的概念,源自於美國,用以界別不同收費模式的基金。
根據這個概念,傳統基金被稱為「A類基金」,即投資者在認購基金時需要繳付若干百分比的首次認購費。
相反,選擇「B類基金」,投資者可獲豁免首次認購費,直至贖回基金時才需繳納費用。透過這種收費方法,投資者可將資金百分百用作投資。
「B類基金」的贖回費,一般會遂年遞減,例如由第1年的4%,每年續減1%直至第4年的1%。所以,投資年期愈長,所需繳付的贖回費便愈少。投資者甚至在持有基金滿4年後,可能毋須花費分毫而賣出基金。
平均成本效益指不論某隻基金的相關投資的市況如何,均以固定的金額定期買入該基金的單位。例如,你參與由中介人提供的每月儲蓄計劃,並以每月定額供款的方式買入指定基金的單位。
在這策略下,你可能以低價或高價買入單位。當單位價格上升時,以固定金額可買入的單位數量會較少。相反,當單位價格下跌時,該固定金額便可買入較多的單位。一般而言,基金所派付的股息會再作投資,成為你的平均成本效益組合的一部分。
期貨合約是衍生工具的一種。股票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承諾於日後某個指定日期,以預先釐定的價格,買入或沽出指定數量的相關股份。
買入股票期貨合約,即持有了有關合約「長倉」,買方必須在最後結算日買入相關的股份。相反,沽出股票期貨合約即持有了有關合約的「短倉」。賣方必須在最後結算日,按照合約的條款沽出相關股份。
期貨合約雖然種類繁多,但它們亦有一些互通的特性,市場對大部分在交易所買賣的期貨合約,都有一系列常用的術語:
- 相關資產: 期貨合約可與不同的資產掛鉤,包括股票、指數、貨幣、利率,以及石油、豆類與黃金等商品。在香港交易所買賣的期貨為利率、黃金、股票和股票指數(例如恆生指數,H股指數)合約。
- 立約成價: 結算所就期貨合約所登記的價格,即合約的交易價。
- 合約乘數: 與立約成價相乘即計算出合約價值。現時,恆生指數及H股指數期貨合約的合約乘數每指數點$50,而小型恆生指數期貨合約則為每指數點$10。至於在香港交易所買賣的股票期貨合約,則相等於相關股份的一手股數。
- 最後交易日: 期貨合約可在交易所買賣的最後日期。
- 最後結算日: 買賣雙方必須就期貨合約進行交收的日期。
- 最後結算價: 由結算所決定,用作計算期貨合約最終結算價值的價格。把最後結算價乘以合約乘數,即可計算出合約的最終結算價值。
- 結算方法: 期貨合約可以用現金或相關資產作實物交收。除了三年期的外匯基金債券期貨外,所有在香港交易所買賣的期貨合約均以現金結算。
一般來說,投資者買賣期貨主要基於三個原因:方向性投資、對沖及套戥。
方向性投資
假如你預期股市上升,可買入股票指數期貨合約作方向性投資。如果最後結算價高於你買入期貨合約時的立約成價,你便能從中獲利。此外,在最後交易日或之前,如果有關指數期貨在當時的價格高於你買入時的立約成價,你亦可沽出相同的期貨合約,藉抵銷原有的長倉而獲利。相反,如果你看淡後市,你則可沽出股票指數期貨合約。
對沖
對沖策略通常用以抵銷負面因素對投資組合的整體回報所構成的影響。在跌市時,如欲減少虧損,你可利用「短倉對沖」的策略,沽出股票期貨合約以作對沖。此外,如預期股價上升,你亦可利用「長倉對沖」的策略,買入與相關股票掛鉤的期貨合約,以鎖定將來買入相關股份的價格。如屆時股價上升,你便能以低於當時市價的價格買入有關股份。
如要利用期貨進行對沖,在揀選期貨合約時,緊記與合約掛鉤的資產必須與你的投資組合互相吻合。舉例:恆指期貨便不是對沖非恆指成分股的紅籌股的理想工具。
套戥
套戥則讓你在相關資產於期貨及現貨市場的價格出現不尋常的差距時,透過在兩個市場低買高沽而從中獲利。要進行套戥,你可以同時在兩個市場進行相反的交易。
- 高水/溢價成交: 期貨合約的現行價格高於相關資產的價格。
- 低水/折讓價成交: 期貨合約的現行價格低於相關資產的價格。
- 轉倉: 客戶先行就接近最後交易日的期貨合約持倉作平倉,然後再開立到期日較後而其他合約細則與已平倉合約相同的持倉。
不論你是買入還是沽出期貨合約,都要先行繳付基本按金。
在每個交易日結束時,經紀行會把你的持倉「按市價結算」,即根據你所持合約在收市時的價值重新估值。如果合約的表現與你的預期背道而馳,導致基本按金跌至低於維持按金的水平,經紀行通常便會要求你補倉。在這情況下,你將需要存入額外的資金,以將按金回升至基本按金的水平。一旦未能及時補倉,經紀行或會替你斬倉,即按市價強行替你平倉。斬倉後,如戶口尚有欠款,你仍須負上全責。
不同交易所就期貨合約買賣所收取的交易費用各異。在香港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交易費用包括經紀佣金(一般每張合約收取定額「雙邊」佣金)、交易所費用、證監會徵費(每邊每張合約$1)和投資者賠償徵費(每邊每張合約$0.5)。
假設你買入一商品期貨合約作方向性投資。一旦有關商品的價格走勢與你的預測背道而馳,你可以平倉止蝕。 「平倉」是指進行相反於你在開倉時的交易,買/賣 「同一」到期日及張數的期貨合約。按照一般的慣例,你的經紀行會替你向期貨交易所或結算所發出指示,抵銷你原先的持倉。你的戶口將不會再有同一期貨合約的持倉。
如果因特殊因素而未能將現有持倉平倉(例如某些設有停板制度的市場,某一月份到期的期貨合約因價格漲或跌至停板,或某一市場休市),你或可透過 「鎖倉」來抵銷現有持倉的價格風險。
有效的「鎖倉」策略通常是指進行與你持倉相反的期貨交易,但所涉及的合約 「並非」與先前所買/賣的合約完全相同(例如到期日不同、或在另一期貨交易所買賣,但與同一資產掛鉤的期貨合約),但合約價值應大致一樣。假設你原先持有2002年12月到期的紅豆期貨合約 「長倉」一張 (即買入一張) , 你或可透過增持2003年3月到期的紅豆期貨合約 「短倉」一張 (即沽出一張) 而進行「鎖倉」。有別於平倉,你在「鎖倉」後會變成同時持有一「長倉」及另一「短倉」。視乎你的經紀行的政策,你或需要就個別的「長倉」及「短倉」支付按金,不過卻可省卻新倉所需的經紀佣金。
在香港,期貨合約的交易可於早上9時15分至中午12時正及下午1時正至下午4時15分的正常交易時段內進行。
由2013年4月8日起,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延長期貨可進行交易的時段,該延長時段稱之為收市後期貨交易時段,由下午5時正至晚上11時正。最初只有恒生指數期貨及恒生H股指數期貨於收市後期貨交易時段內進行交易。
- 於收市後時段執行的所有交易將記錄為收市後交易時段的交易。該等交易將歸入下一個交易日,與於該日正常交易時段內執行的交易,一併由結算所進行交收及結算。投資者應向他們的經紀行查詢交易、結算及發出成交單據和賬戶結單的安排。
- 收市後期貨交易時段期內實行「5%上/下限價機制」。價格低於正常交易時段內現貨月合約最後交易價95%的賣出指令,及價格高於105%的買入指令將不獲接納。上/下限價格將適用於所有合約月份。收市後交易時段內的交易價格必須在上述價格範圍。當市場價格觸及上/下限價,雖然交易不會暫停,但投資者將無法以超出這範圍外的價格進行交易。
在以下情況下,將不會執行收市後期貨交易時段
-當日為香港公眾假期、香港交易所旗下證券市場半日市的日子,或當日同時為英國及美國的銀行假期;及/或
-於中午12時正後仍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
為確保於收市後交易時段有足夠的交易流通量,香港交易所已委任一些流通量提供者在收市後期貨交易時段推行初期,提供報價。這意味不尋常的價格偏離可透過市場力量作出調整。
設定+/-5%的限價亦可有助防止於收市後期貨交易時段內出現過大的價格波動。
只於正常交易時段進行期貨交易的投資者如持有隔夜倉盤,經紀行亦可能會根據市況,聯絡你於收市後期貨交易時段內進行補倉。因此,你應該確保有足夠的可動用按金。
期權是一種涉及買賣雙方的合約,賦予買方權利而非責任,從賣方買入(如持有認購期權)或向賣方沽出(如持有認沽期權)相關資產。合約在訂立時便已釐定了相關資產的數量、價格及期權的有效期限。如買方行使期權,賣方必須根據合約的細則進行交收。買方持有期權合約的「長倉」,而賣方則持有「短倉」。
- 相關資產: 期權的相關資產可以是股票、市場指數、商品、貨幣、債務工具等。在香港交易所買賣的期權,主要以股票和市場指數為主。
- 行使價: 這是一個預先設定的價格。買方會以這個價位與賣方就相關資產進行交易。
- 到期日: 買方可以行使期權的最後日期。
- 行使方式: 期權有兩種行使方式 ─ 「美式」期權可以在到期日或之前的任何一個交易日行使,而「歐式」期權則只能在到期日行使。
交收方法: 賣方必須依照合約預先訂下的條款,就期權進行交收。期權可以相關資產的實物或現金作交收。
- 價內期權: 當期權所掛鉤的資產價格,高於認購期權的行使價或低於認沽期權的行使價,期權便稱為「價內」期權。在這情況下,買方可透過行使期權獲利。
- 平價期權: 當相關資產的價格相等於期權的行使價時,期權便稱為「平價」期權。由於買入期權時需要支付期權金,在這情況下行使期權只會招致損失。因此,買方大多不會於此時行使期權。
- 價外期權: 當相關資產的價格,低於認購期權行使價或高於認沽期權行使價,期權便稱為「價外」期權。在這情況下,行使期權只會虧本,所以買方不會選擇行使期權。
買入期權要繳付期權金。如果沽出期權,則可收取期權金,但與此同時,亦需要在投資戶口內存入一筆基本按金。
如果相關資產的價格與你的預測背道而馳,你的期權持倉便會錄得帳面損失。如果這情況令你的按金水平跌至於低維持按金的水平,經紀便會要求你補倉,存入現金以使按金水平回升至基本按金的水平。假如你不依照或無法依照指示存入現金,經紀或會在沒有事先通知你的情況下強行替你平倉。
在一般情形下,提供期權買賣的交易所會設定基本及維持按金的水平。然而,經紀可以自行設定更高的按金水平。因此,在進行交易前,緊記向經紀瞭解清楚有關的按金要求。
在香港交易所買賣的期權設有莊家制度,以提供流通量。身為莊家的交易所參與者,會以回應問價或持續報價的方式輸入買賣盤。不過,要留意莊家的開價不一定是你認為理想的價格。
買入和沽出期權是兩種不同的投資策略。期權買方需要向期權賣方繳付期權金。假如相關資產的表現與買方的預測背道而馳,最大的損失只限於已繳付的期權金。
相反,期權賣方可以從期權買方收取期權金,而代價是當買方行使期權時,賣方必須按照合約履行交收責任。一旦市況未如期權賣方所料,他所蒙受的損失或會遠超於所收取的期權金。
投資在香港交易所買賣的期權,要支付的交易費用可包括經紀佣金、證監會交易徵費、投資者賠償徵費、交易所費用或交易系統使用費,有關費用視乎不同種類的期權而有所差別。此外,在行使期權時,亦需要繳付一定費用。
備兌認股證(俗稱窩輪)是衍生工具的一種,一般由投資銀行發行,目的是為投資者提供一種槓桿投資工具 。
認股證的相關資產可以是單一股票、一籃子股票、指數、外幣甚至是商品;認股證的其中一個特點是其槓桿效應,投資者只需利用原來購買相關資產相對較小的資金,便可參與該資產價格或水平的變動。
認股證主要分為認購證和認沽證:
認購證 — 給予持有人一種權利(而非責任),以指定價格在指定時間買入相關資產。
認沽證 — 給予持有人一種權利(而非責任),以指定價格在指定時間沽出相關資產。
現時在港交所買賣的認股證屬於歐式認股證,即持有者只能在到期日當天行使權利。另外,目前在港交所買賣的認股證均為現金結算,即持有者在到期時行使權利,將不會有實物(相關資產)的交收,而以現金作結算。
當投資者認為,相關資產價格將會上升,就可以考慮買入相關資產之認購證。認購證價格一般會隨著相關資產價格上升,屆時投資者便可以考慮將認購證沽出,賺取認購證價格上升的利潤,不過如到期時相關資產的價格仍低於認購證的行使價,該認購證便沒有價值,而投資者將蒙受損失。
相反,當投資者認為,相關資產價格將會下跌,可以考慮買入相關資產之認沽證。認沽證價格一般會隨相關資產價格下跌時而上升,屆時投資者便可以考慮沽出認沽證,賺取認沽證價格上升的利潤,不過如到期時相關資產的價格仍高於認沽證的行使價,該認沽證便沒有價值,而投資者將蒙受損失。
認股證較股票有更多特點,包括:
- 發行商: 認股證可以由上市公司 ( 即股本認股證 ) 或金融機構等第三者 ( 即衍生認股證 ) 發行。
- 相關資產: 可以是單一或一籃子股票、某股票指數、貨幣、商品及期貨合約 ( 例如原油期貨) 等。
- 附帶權利: 不要混淆認購證 (call) 與認沽證 (put) 。認購證賦予你買入相關資產的權利,而認沽證則賦予你出售相關資產的權利。
- 行使價: 在行使認股證時買賣相關資產的價格。
- 兌換率: 指行使一份認股證可換取相關資產的單位數目。在香港,一般來說,兌換股份的衍生認股證的兌換率為 1( 即一份認股證兌換一股股份 ) ,或 10 ( 即 10 份認股證兌換一股股份 ) 。
- 到期日: 認股證到期之日。如認股證在到期日仍沒有被行使,該認股證就會喪失價值。
- 行使方式: 美式 (American) 認股證容許你在到期日或之前行使附帶權利來買賣相關資產,但歐式 (European) 認股證則只容許你在到期日行使附帶權利。
- 交收方式: 認股證可在行使時,以現金或實物方式進行交收。
某些認股證會有較為複雜的結構,一般統稱為特種認股證 (exotic warrants) 。
假如宣布派息金額與市場預期相符,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 認購證甲的市價在正股乙的派息公布日或除息日都不會有任何變化,因為股息因素早已反映在認購證甲的價格內。
假如流通量提供者在釐定認購證甲時採用1.5元作為股息折讓因素,而正股乙最終宣布派息金額少於預期,先前以較低價購入認購證甲的投資者將會獲利,這是由於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預期認購證甲的價格將會上升所致。至於已按折讓價沽出認購證的流通量提供者或會虧蝕。
另一方面,假如正股乙宣布派息金額多於預期,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預期認購證甲的價格將會下跌。因此,那些已購入認購證甲的投資者便會虧蝕。
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應徹底了解結構性產品的特點和風險。
債券是一種債務工具,發行債券的目的是在預先指定的期間內透過向外借貸來籌集資金。發債機構一般會承諾在指定日期償還本金及利息。市場或會將債券稱為“票據”,雖然名稱不同,但所指的是同一類債務工具。
- 發債機構(Issuer): 借入資金的機構。債券一般會根據發債機構的性質分類,例如企業債券(由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發行)、政府債券(例如由香港金融管理局發行的外匯基金債券)及由超國家機構(例如世界銀行)發行的債券。
- 本金(Principal): 亦稱票面值或面值,即在債券到期日須向持有人付還的款項。
- 票面息率(Coupon rate): 發債機構以此息率每年按債券的本金向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通常定期派發,例如每年、每半年或每季一次。票面息率可以是定息(即在債券有效期內維持不變)、浮息(定期根據某指定基準重新釐定,例如以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為基準再加某個差額),甚至是零息率。零息債券通常會以低於本金的價格發售,債券持有人將於到期日取回本金,從而賺取債券買入價與本金的差額。
- 年期(Term): 指債券的有效期,即發債機構承諾在這段期間(通常以年計算)履行發行債券所涉及的責任。部分債券並無預設到期日,可視為“永續債券”。
保證人(Guarantor): 有些債券會獲第三者(稱為保證人)提供保證,若發債機構違責,保證人會向債券持有人付還本金及/或利息。
顧名思義,人民幣債券是以人民幣作為結算貨幣,即債券的票面值(或稱本金)、日後的息票(即利息),以及價格均以人民幣計算。
根據現行規定,只有持有香港特區身份證的香港特區居民,才能以個人名義在香港開立人民幣戶口。現時,個人現鈔兌換均受限制,每人每次不得超過人民幣20,000元,經人民幣戶口進行兌換亦限於每人每日不得超過人民幣20,000元(而非銀行的金融機構(例如經紀行)並不受此限制)。
目對並沒有法例限制機構客戶在參與人民幣業務的銀行開立人民幣戶口、進行人民幣與其他貨幣之間的兌換,以及在其香港帳戶之間調撥人民幣。不過,提供以上服務的銀行在處理這些交易時,仍須遵守一般的銀行營運守則及規定。
一般來說,發債機構會透過分銷銀行向公眾發售零售人民幣債券。發債機構不會印發申請表格。你必須在分銷人民幣債券的銀行開立人民幣戶口,用作交收人民幣債券。
人民幣債券可分為上巿債券及非上巿債券兩種,有關資料載於債券的銷售文件。上市人民幣債券於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買賣,而非上市人民幣債券則在二手市場買賣。
人民幣產品可包括多種類的投資產品。一般以人民幣計價或結算、或投資於與人民幣掛鉤的資產或投資項目,也可稱為人民幣產品。
一般來說,非內地(包括香港)的投資者若以人民幣以外的本地貨幣投資人民幣產品,便需承受匯率風險。因為人民幣是受到外匯管制的貨幣,當你打算投資於人民幣產品時,便可能要將你的本地貨幣轉換為人民幣。而當你贖回或售出你的投資時,你或需要將人民幣轉換回本地貨幣(即使贖回或出售投資的收益是以人民幣繳付)。在這過程中,你會牽涉轉換貨幣的成本,亦要承受匯率風險。換言之,就算你買賣該人民幣產品的價格不變,於轉換貨幣的過程中,如果人民幣貶值,你亦會有所損失。
正如所有貨幣一樣,人民幣的匯率可升可跌,而人民幣更是受到轉換限制及外匯管制的貨幣。
投資風險/市場風險: 跟所有投資一樣,人民幣產品須面對投資風險,並且可能不保本。即產品內的投資或相關資產的價格可升可跌,而導致產品可能賺取收益或招致損失。因此,即使人民幣升值,你亦可能須承受虧損。
流通風險: 由於人民幣產品是一項新產品,因此可能沒有一般的交易活動或活躍的二手市場。因此,你或不能即時出售有關產品,又或可能要以極低價出售。
發行人/交易對手風險: 人民幣產品須面對發行人的信貸風險及無力償債風險。你應該仔細考慮發行人的信用程度,再作出投資決定。由於人民幣產品亦可能投資於衍生工具,你亦須承受衍生工具發行人違約的風險。這些風險可能對產品的回報有負面影響,更可能構成重大損失。
貨幣風險: 正如文中第二題提到,如果你打算將贖回或出售產品所得的人民幣轉換成其他貨幣,你須承受人民幣貶值的風險。
認可跟蹤指數交易所買賣基金(英文簡稱 ETF,下稱“交易所買賣基金”)是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認可,而又在交易所買賣的基金。這類基金以跟蹤、模擬或對應某指數的表現為主要投資目標。基金所跟蹤的指數可涵蓋單一股票市場、股票市場中某指定分類部分、區域或世界其他地方中的一些股票市場。基金所跟蹤的指數也可涵蓋債券或商品。
交易所買賣基金讓投資者間接參與某個市場。投資者透過買入交易所買賣基金,可收取的回報會模擬某個指數的表現(縱然在大多數情況下並不是完全模擬),但實際上又無需持有該指數的成分股。在某些情況下,交易所買賣基金跟蹤某個限制參與的市場(例如中國A股市場及印度市場)的指數,因此能予非處於當地的外國投資者間接渠道參與一些不會對外開放的市場。
在交易所買賣 — 交易所買賣基金以互惠基金或單位信託基金的形式成立,但基金單位同時亦像股票般,可在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買賣。
跟蹤指數 — 基金經理可採用以下一種或多種策略,以達致跟蹤指數的目標:
- 全面模擬策略,完全仿照所跟蹤指數包含的成分股及比重,來建構基金的投資組合;
- 代表性抽樣策略,投資於與有關指數具高相關性的一籃子證券,不過,這些證券組合與相關指數成分股的組合不盡相同;或
- 合成模擬策略,運用金融衍生工具來模擬相關指數的表現。
交易所買賣基金有時候會採用合成模擬方法,來提升效率及降低成本。若交易所買賣基金要跟蹤某個限制參與的市場(或市場的指數),基金僅可採用合成模擬方法,運用金融衍生工具跟蹤市場的表現。
買賣價相對於資產淨值 — 交易所買賣基金的資產淨值根據基金所持投資的市值計算。然而,在聯交所買賣的交易所買賣基金,買賣價則如其他股份般,也需視乎市場供求而定。因此,交易所買賣基金的買賣價不一定相等於其資產淨值,而這差異或會帶來套戥的機會。
股息權益 — 交易所買賣基金會否派息,取決於基金的派息政策。
費用 — 交易所買賣基金須承擔一些費用或支出,如基金經理收取的管理費及其他行政費等。這些費用及支出會從基金資產中扣除,繼而相應地降低基金的資產淨值。在聯交所買賣交易所買賣基金,亦像買賣股票一樣,須支付印花稅、交易徵費及經紀佣金等交易費用。
受監管的基金 — 一如其他認可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須遵守證監會有關的監管規定。然而,你要留意:基金獲證監會認可,不代表證監會推介這隻基金。